不动产

1 不动产交易

① 不动产的买卖

日本与中国不同的是,在日本,私人可享有不动产的所有权。中国人可通过向所有者购买的方法取得日本的不动产。就算是中国人在日本也可以从不动产所有者手中购买。所谓不动产,大致分为土地与建筑物两部分。了解土地与建筑物的所有权可通过不动产登记誊本进行确认。假如不动产附带有抵押权时,购买后也会附带抵押权。

购买不动产的通常情况是通过中介介绍获得房地产情报。然后在实际购买时,由宅地建物交易主任者进行重要事项的说明(宅建业法第35条)。听取说明后如果再提出对其内容不知道时,是行不通的。

不动产作为非常高价的购物,法规是复杂的。例如,根据土地的不同,对该土地上所建造的建筑物也有规定,购买后如需翻新重造,也不一定能被批准搭建与原有建筑物相同的房屋。并且,购买的土地属被污染土壤、购买后被相邻新建的高层建筑挡住日照权、破坏环境等纠纷时有发生。因此,在购买前需向律师进行咨询为妥。在购入后,围绕不动产的纠纷发生时也请与律师咨询。例如,由于土地的分界、购买后发现缺陷、其它例如关于振动或噪音问题等等。

② 不动产的租借

如果在日本生活,就需要租房。并且,在日本创办公司进行商业活动时,必须要租借事务所。此时,将需要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。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作成明确记载租赁条件的合同书。如果合同签订后再申明有未写进合同书的事项时,首先不会被房东认可,或者合同书上记载的事项事后提出说不清楚,也不会被理会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有时合同里会带有稍有房租滞纳、或者仅仅与友人一同居住时就会被解约的条款。因此,合同书作成后签字盖章时,请一定向律师咨询。

此外,围绕不动产的租借问题,民法以外,还适用于一个有叫做借地借家法的法律,如果不具备相关专门知识时,请与律师协商。

更有甚者,就算是有些条件写进了不动产租借合同书,也存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(更新料或租借人单方面不利的条款)或者有交涉余地的条款的情况,不仅会被驱逐出房屋,并且还得不到房东应当退还的押金,此时与请与律师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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